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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調查:真假難辨的招投標 ——浙江臺州市椒江區“十一塘圍墾工程四標段”招投標問題調查 不久前,記者就讀者來信反映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十一塘圍墾工程四標段”招投標存在的問題赴浙江調查核實。 業績證明真假難辨 “十一塘圍墾工程四標段”是為其他標段提供圍筑堤壩用石料的工程,招標信息于2006年12月26日上網公布,截至2007年1月5日,共有18家單位提交預審材料。2007年6月27日開標,確定江夏水電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江夏公司”)為第一中標人。 根據有關法規,預審材料要提供投標企業的業績證明,江夏公司提供的是新疆伊犁喀什河吉林臺一級水電站大壩工程、山西西龍池抽水蓄能電站水庫開挖填筑工程、河南國網寶泉蓄能電站上水庫開挖及填筑工程。這三個工程《中標通知書》中的承包人都是中國安能建設總公司(以下簡稱“安能公司”),施工合同也由安能公司與業主簽訂。可在《投標文件(資信標)》中,三個工程的承包人都變成了江夏公司,施工合同也變為江夏公司與業主簽訂,項目名稱、合同編號、合同金額與安能公司的合同完全相同。 對此,“十一塘圍墾工程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的解釋是:“資格預審文件上的合同是由安能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形式合同,現經業主認可,實際施工者是其下屬的江夏公司;工程施工投標文件中的業績證明是中國安能建設總公司江夏水電工程公司與業主簽訂的事實合同。” 有關法律專家在審閱相關材料后認為:“在這件事中,不存在形式合同與事實合同的問題。江夏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自成為獨立法人之日起就該有自己的業績記錄,在工程招投標中就該用自己的業績。江夏公司將上述三個工程作為自己的業績,前提必須是以安能公司名義完成這三個工程之后才分離出去,而事實顯然不是。即使江夏公司是上述三個工程的實際施工人,也是借用安能公司的特級資質承攬的工程,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廢標。” 按合同上留的聯系電話,記者與三個工程的聯系人聯系,一個是空號,另兩個電話多次長時間無人接聽。按其他材料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撥通了河南國網寶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合同部主任的電話,他說:“當時是安能公司投的標,因為安能公司的資質是特級,打分高,好中標。合同也是跟安能公司簽的。雖然實際干活的是江夏公司,但不可能簽兩個合同,一個工程怎么會有兩個合同呢?” 談及這個情況,浙江省招投標中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說:“肯定有一個是假的,一般是投標人作假,也有業主幫投標人作假的。” 資格確認真假難辨 是誰確認江夏公司為“十一塘圍墾工程四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的?各方說法不一。 《關于椒江十一塘圍墾工程招標舉報材料調查復核的報告》說,確定候選企業資格時指揮部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江夏公司的情況指揮部事先作過研究,應承認其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江夏公司的情況與招標文件不符,應取消其資格。由于爭議較大,指揮部將這兩種意見以書面形式向浙江省水利廳招標辦報告,請他們批準確定。后經過多次請示匯報,最終確定江夏公司中標。可是浙江省水利廳招標辦的同志卻說:“我們只是作程序上的監管,具體事情是業主定的。他們說是我們定的,那不對。” 記者問浙江省水利廳招標辦工作人員:“江夏公司出現兩種業績證明,資格預審文件、投標文件、后來補充的證明中許多地方相互矛盾,無法解釋,況且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補充材料,你們對此調查了沒有?”這位工作人員說:“一個項目兩種合同,在浙江是不會出現的。我們給江夏公司提供的三個項目的業主打過電話,只打通了一個,承認有這事。通常,業主連證明都不會給第三方開,可江夏公司就有這么大的本事,需要什么材料就能弄到什么材料,反反復復這么長時間,我們也從沒有見過。” 調查報告真假難辨 江夏公司成為第一中標人后不久,臺州市椒江區紀委接到江夏公司造假的舉報信。椒江區紀委從指揮部調閱了相關資料,對中標的“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審查,于2007年7月6日認定“中標單位所提供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不能視為中標單位(江夏公司)的業績證據”,建議“指揮部對中標單位業績和項目經理的業績進行進一步考察和核實。” 2007年7月底,指揮部給浙江省水利廳招標辦發函,稱:“根據椒江區紀委調查意見……組織人員再次對江夏水電工程公司投標過程中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核查……江夏水電工程公司所提交的投標文件符合要求”。對這種“調查”和“結論”,舉報人不服,將情況反映到浙江省臺州市,市委分管副書記要求認真調查。這次調查的結論仍然是:“江夏水電工程公司所提交的投標文件符合要求”。 工程指揮部給記者提供了一份《關于椒江十一塘圍墾工程招標舉報材料調查復核的報告》。關于偽造業績問題,報告說:“經與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等人核實:在施工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業績證明確系中國安能建設總公司江夏水電工程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正式合同。”對此,有關人士指出,在沒有經過多方調查,也沒有其他佐證的情況下,以被舉報者的言論為結論,是不嚴肅的,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記者要求采訪參加調查的有關人員,可始終只有指揮部的人接受采訪。記者電話聯系曾對此事進行過審查的椒江區委有關部門領導,他說:“我們沒人參與二次調查,也沒有人見過這個調查報告。”難道落款為“中共臺州椒江區委”的報告也有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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