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試驗箱檢驗規則之型式檢驗
時間:2013年08月15日瀏覽:1303次收藏分享:
高低溫試驗箱的檢驗規則,檢驗規則主要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兩類。
型式檢驗
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
b、老產品轉廠生產時;
c、正式生產的產品在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d、產品停產一年以上再生產時;
e、產品批量生產時每;兩年至少一次的定期抽檢。
抽取及評定規則
成批生產的試驗箱,批量在20臺以上時抽檢2臺,不足20臺時抽檢1臺。
抽檢樣品的型式檢驗項目應全部合格,否則對不合格項目加倍抽檢;第二次抽檢全部合格時,僅將第一次抽檢不合格項目返修,檢驗合格后允許出廠;如第二次抽檢仍有1臺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如第二次抽檢樣品全部合格,則判該批產品合格。